新华社贵阳4月3日电(记者汪军)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3日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黔西南州政协原副主席、兴义市委原副书记、市政府原市长田涛受贿案,对被告人田涛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;对被告人田涛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,上缴国库。